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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20463號
債 權 人 王能昭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捷聖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請提出勞健保高薪低報致債權人受有90萬元損害之釋明資料
。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世鵬
附註:
一
、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