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2527號
債 權 人 艾德霍客行銷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怡雯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緁揚國際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請求標的督促程序新臺幣3,782元之記載是否有誤?。
㈡提出雙方簽訂591廣告委刊之契約書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