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票字第5047號
聲 請 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建庭營造有限公司、張擇基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相對人建庭營造有限公司之合法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代理人、相對人張擇基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0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黃鈴育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