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票字第6212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上聲請人聲請對於相對人林岳嵩即松霖興業社、睿上系統整合有限公司、陳宛伶准予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一、確認相對人林岳嵩身分證字號「Z000000000」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二、提出相對人松霖興業社商業登記資料及負責人最新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三、提出相對人睿上系統整合有限公司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四、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1 日
簡易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