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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訴字第779號
原 告 元大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財育
訴訟代理人 林銘章
被 告 蔡昌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因尚有應行調查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8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王奕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2 日
書記官 簡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