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中簡字第3820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林翔瑜
黃逸哲律師
被 告 徐逢春
徐萬貴
訴訟代理人 周桂米
追 加 被告 徐繹丞
徐素鑾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遺產分割登記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前經本院辯論終結,原訂民國113年7月26日宣判,茲因尚有事實待釐清調查,故為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敏芳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賴恩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