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上易字第160號
上 訴 人 德城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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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鄧啓銘
訴訟代理人 熊賢安律師
被上訴人 輔城貿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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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林恩香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上訴人對於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275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言詞辯論終結
,原定113年7月24日上午10時10分宣判,惟遇颱風來襲,停止上班,故而展延宣判期日為113年7月26日上午10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
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熾光
法 官 唐敏寶
法 官 戴博誠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梁棋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