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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5年度司促字第4257號
債  權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代  理  人  林志炫  
債  務  人  宏巍有限公司


兼  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劉淑華  


債  務  人  劉淑媛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新臺幣伍仟捌佰陸拾壹萬玖仟捌佰肆拾參元,及如附表一所示之利息、違約金,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清償美金壹佰陸拾陸萬壹仟壹佰伍拾壹元貳角陸分,及如附表二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聲請狀所載。
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9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品潔

附記:
  一、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其他可供送達之地址』;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庸另行聲請。
  五、支付命令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一:                                                   115年度司促字第004257號
編號
借款本金
(新臺幣)
利息計算期間
利率
(年息)
違約金計算期間及利率
逾期六個月以內
按原利率百分之十
逾期超過六個月
按原利率百分之二十
001
346,647元
自114年10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2.675%
自114年11月11日起
至115年5月10日止
自115年5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2
86,647元
自114年10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2.675%
自114年11月11日起
至115年5月10日止
自115年5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3
4,166,655元
自114年10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1%
自114年11月8日起
至115年5月7日止
自115年5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4
2,799,988元
自114年10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1%
自114年11月29日起
至115年5月28日止
自115年5月29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5
1,200,000元
自114年10月2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81%
自114年11月29日起
至115年5月28日止
自115年5月29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6
5,333,328元
自114年10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2.22%
自114年11月16日起
至115年5月15日止
自115年5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7
1,333,328元
自114年10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2.22%
自114年11月16日起
至115年5月15日止
自115年5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8
1,785,000元
自114年10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1月27日起
至115年5月26日止
自115年5月27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9
1,071,000元
自114年11月3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2月4日起
至115年6月3日止
自115年6月4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0
2,040,000元
自114年11月3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2月4日起
至115年6月3日止
自115年6月4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1
1,565,700元
自114年11月14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2月15日起
至115年6月14日止
自115年6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2
576,300元
自114年11月23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2月24日起
至115年6月23日止
自115年6月24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3
992,250元
自114年11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2月9日起
至115年6月8日止
自115年6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4
661,500元
自114年11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2月9日起
至115年6月8日止
自115年6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5
661,500元
自114年11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2月9日起
至115年6月8日止
自115年6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6
20,000,000元
自114年10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2.728%
自114年11月8日起
至115年5月7日止
自115年5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7
12,600,000元
自114年10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2.22%
自114年11月12日起
至115年5月11日止
自115年5月12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8
1,400,000元
自114年10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2.22%
自114年11月12日起
至115年5月11日止
自115年5月12日起
至清償日止
合計
58,619,843元

附表二:                                                   115年度司促字第004257號
編號
借款本金
(美金)
利息計算期間
利率
(年息)
違約金計算期間及利率
逾期六個月以內
按原利率百分之十
逾期超過六個月
按原利率百分之二十
001
12,646.26元
自114年5月1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808%
自114年6月20日起
至114年12月19日止
自114年12月2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2
13,205元
自114年5月23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914%
自114年6月24日起
至114年12月23日止
自114年12月24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3
67,980元
自114年5月2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914%
自114年6月30日起
至114年12月29日止
自114年12月3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4
22,660元
自114年5月2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914%
自114年6月30日起
至114年12月29日止
自114年12月3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5
43,120元
自114年6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808%
自114年7月10日起
至115年1月9日止
自115年1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6
30,580元
自114年6月12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914%
自114年7月13日起
至115年1月12日止
自115年1月13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7
42,020元
自114年6月1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914%
自114年7月20日起
至115年1月19日止
自115年1月2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8
29,260元
自114年6月2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802%
自114年7月26日起
至115年1月25日止
自115年1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09
58,520元
自114年6月2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802%
自114年7月26日起
至115年1月25日止
自115年1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0
14,630元
自114年6月2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802%
自114年7月26日起
至115年1月25日止
自115年1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1
58,520元
自114年6月2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802%
自114年7月26日起
至115年1月25日止
自115年1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2
29,260元
自114年6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5.802%
自114年7月27日起
至115年1月26日止
自115年1月27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3
30,580元
自114年6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5.802%
自114年7月27日起
至115年1月26日止
自115年1月27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4
22,920元
自114年7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491%
自114年8月10日起
至115年2月9日止
自115年2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5
63,030元
自114年7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491%
自114年8月10日起
至115年2月9日止
自115年2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6
63,030元
自114年7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491%
自114年8月10日起
至115年2月9日止
自115年2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7
23,540元
自114年7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491%
自114年8月10日起
至115年2月9日止
自115年2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8
58,520元
自114年7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11日起
至115年2月10日止
自115年2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19
58,520元
自114年7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11日起
至115年2月10日止
自115年2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0
58,520元
自114年7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11日起
至115年2月10日止
自115年2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1
29,260元
自114年7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11日起
至115年2月10日止
自115年2月1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2
23,540元
自114年7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16日起
至115年2月15日止
自115年2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3
27,000元
自114年7月17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18日起
至115年2月17日止
自115年2月18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4
45,760元
自114年7月2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26日起
至115年2月25日止
自115年2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5
30,480元
自114年7月2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26日起
至115年2月25日止
自115年2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6
30,480元
自114年7月3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31日起
至115年2月28日止
自115年3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7
22,440元
自114年7月3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31日起
至115年2月28日止
自115年3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8
23,280元
自114年7月3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8月31日起
至115年2月28日止
自115年3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29
15,000元
自114年8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9月2日起
至115年3月1日止
自115年3月2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0
58,520元
自114年8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9月2日起
至115年3月1日止
自115年3月2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1
42,240元
自114年8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9月7日起
至115年3月6日止
自115年3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2
63,360元
自114年8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9月7日起
至115年3月6日止
自115年3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3
58,520元
自114年8月6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279%
自114年9月7日起
至115年3月6日止
自115年3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4
48,400元
自114年8月13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173%
自114年9月14日起
至115年3月13日止
自115年3月14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5
44,660元
自114年8月14日起
至清償日止
5.675%
自114年9月15日起
至115年3月14日止
自115年3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6
23,280元
自114年8月15日起
至清償日止
5.675%
自114年9月16日起
至115年3月15日止
自115年3月16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7
66,990元
自114年8月1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6644%
自114年9月20日起
至115年3月19日止
自115年3月2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8
27,000元
自114年8月26日起
至清償日止
5.5797%
自114年9月27日起
至115年3月26日止
自115年3月27日起
至清償日止
039
23,540元
自114年9月30日起
至清償日止
5.3467%
自114年10月31日起
至115年4月30日止
自115年5月1日起
至清償日止
040
29,260元
自114年10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5.3573%
自114年11月9日起
至115年5月8日止
自115年5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041
22,800元
自114年10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3573%
自114年11月10日起
至115年5月9日止
自115年5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42
45,760元
自114年10月9日起
至清償日止
5.3573%
自114年11月10日起
至115年5月9日止
自115年5月10日起
至清償日止
043
58,520元
自114年11月7日起
至清償日止
5.7489%
自114年12月8日起
至115年6月7日止
自115年6月8日起
至清償日止
合計
1,661,151.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