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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拍字第219號
聲  請  人  聯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鴻聯  

代  理  人  黃宇蓮  
相  對  人  王煊媚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明。
二、聲請意旨略以:
  ㈠①第三人王明通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墊款,設定新臺幣(下同)1,02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39年4月7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②第三人王明通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設定2,4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39年4月7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③第三人王明通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擔保對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買入光票、墊款、承兌、委任保證、開發信用狀、進出口押匯、票據、保證、信用卡契約、應收帳款承購契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契約及特約商店契約,設定96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142年10月22日,債務清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嗣第三人王明通於①109年4月15日②112年10月26日向聲請人借款①2,000,000元②800,000元,借款期限至①119年4月15日②117年10月26日止,按月攤還本息。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第三人王明通於115年2月16日死亡,尚欠本金共1,360,202元及利息、違約金,依貸款契約書【參、其他共通條款】第十一條第二項之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又相對人王煊媚於115年5月20日繼承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並登記為其所有,然不影響聲請人權利。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其他約定事項等影本各3件,貸款契約書影本2件,司法院繼承事件查詢公告、單筆授信攤還及收息記錄查詢單各2件,繼承系統表1件,戶籍謄本影本5件,授信明細查詢單、牌告利率表影本各1件,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等為證。
三、聲請人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30  日
              司法事務官 潘淑楨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其他可供送達之地址』;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 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 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 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 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附表:         115年度司拍字第000219號
編號
土地坐落
面積
權利範圍
縣市
鄉鎮市區
地號
平方公尺
001
臺南市
柳營區
柳南
306
90.97
全部








附表(建物)︰                  115年度司拍字第000219號
編號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建築式樣
主要建築
材料及
房屋層數
建物面積
附屬
建物
權利
範圍












001
192
臺南市○○區○○里0鄰○○路○段000號
臺南市○○區○○段000地號
3層
鋼筋混凝土造
住商用
38.89
53.76
53.76
14.88
161.29
平方公尺
11.90
平方公尺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