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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65號
上 訴 人 巨力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益龍
訴訟代理人 蔡奉典律師
被 上訴 人 宗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程聰棋
訴訟代理人 林更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育幟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羅珮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