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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
112年度訴字第1314號
原 告 合益人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向恒達(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陳國華 律師
石娟娟 律師
被 告 新竹縣竹東鎮公所
代 表 人 郭遠彰(鎮長)
訴訟代理人 張夏瑩
高湞淯
上列當事人間政府採購法事件,
準備程序
終結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6 日
法 官 羅月君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1 月 6 日
書記官 陳又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