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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四庭
113年度訴字第1063號
原 告 景龍江
被 告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鄭光遠(董事長)
訴訟代理人 劉承斌 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獎懲等事件,
準備程序終結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0 日
法 官 蔡如惠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陳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