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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
114年度訴字第1325號
原 告 清華金屬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人 劉啓光
訴訟代理人 謝庭恩律師
簡欣柔律師
被 告 桃園市政府
代 表 人 張善政
訴訟代理人 李承志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工廠管理輔導法事件,
準備程序終結
,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0 日
法 官 黃子溎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0 日
書記官 劉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