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0年度重附民字第16號
原 告 幣星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柏凱
被 告 謝果真
上列被告因本院109年度易字第611號背信案件、110年度訴字第89號偽造文書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1 日
刑事第二十三庭審判長法 官 馮昌偉
法 官 陳乃翊
法 官 許峻彬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許雅玲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