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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7946號
原 告 林以軒
法定代理人 黎湘芸
訴訟代理人 黃璧川律師
被 告 飛虹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許詠晴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張躍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不存在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乃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12 日
書記官 詹雅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