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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票字第6266號
聲 請 人 萬達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成發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禾雅國際有限公司、許譯隆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未據繳納聲請費新臺幣750元,請補繳聲請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