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國貿上更一字第1號
上 訴 人 小智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謙智
訴訟代理人 李益甄律師
陳以昕律師
李怡臻律師
被 上訴人 SEBASTIAN LABOGA即PTTC Abwicklungsgesellscha
ft mbH之破產管理人
訴訟代理人 李志珊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契約價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5年10月5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1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
民事第十九庭
審判長法 官 林哲賢
法 官 張婷妮
法 官 吳靜怡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