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審附民字第1809號
原 告 豐琦國際特勤保全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永達保全股
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孫鈺龍
送達代收人 劉淑芬
被 告 祝國孝
上列被告因偽造文書等案件(114年度審簡字第66號),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
刑事審查庭 審判長法 官 陳彥年
法 官 李敬之
法 官 林慈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陳淑芬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