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 解 筆 錄
聲請人 連培翔
相對人 熊有基
上當事人間115 年度附民移調字第2010號就本院115 年度審易字
第1510號傷害等一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事件,於中華民國115 年
8 月26日上午9 時5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
一、出席人員:
法 官 蘇品蓁
書記官 吳韋彤
通 譯
二、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 連培翔
相對人 熊有基
三、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115 年9 月30日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25
萬元。
(二)如相對人依約給付完畢前開款項,聲請人同意撤回本件告
訴。
四、以上筆錄當庭交關係人閱覽/朗讀並無異議後簽押
聲請人 連培翔
相對人 熊有基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6 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
書記官 吳韋彤
法 官 蘇品蓁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 吳韋彤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