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桃小字第1523號
原 告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施建安
訴訟代理人 王宏穎
被 告 張怡潔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9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000年00月0日下午5時宣判,惟因遇颱風來襲,停止上班,爰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延展宣判期日為113年10月4日上午10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4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張永輝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0 月 4 日
書記官 黃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