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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228號
原 告 玉楠混凝土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清林
訴訟代理人 蘇清水律師
蘇國欽律師
複代理人 陳世勳律師
被 告 尚業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學偉
訴訟代理人 張業
被 告 許復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2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國勝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9 月 22 日
書記官 林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