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 241.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6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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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8,409元,及其中新臺幣35,560元部分,自民國115年8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收受送達後2... |
| 242.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6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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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7,444元,及其中新臺幣16,937元部分自民國115年7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2.001計算之利息,按期計付違約金新臺幣100元,惟每次連續收取期數最高以3期為上限,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 |
| 243.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6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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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19,210,227元,及如附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受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四、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 |
| 244.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5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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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44,318元,及自民國115年7月2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4.9計算之利息,暨前已結算未受償利息新臺幣421,143元,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 |
| 245.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5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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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下同)82,693元,及其中①4,471元、②73,869元部分,均自民國115年6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各按週年利率百分之①10.66、②10.79計算之利息,暨延滯第1個月當月計付300元,延滯第2個月當月計付400元,延滯... |
| 246.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5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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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25,708元,及自民國115年6月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3.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受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 |
| 247.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5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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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6,183元,及其中新臺幣33,515元部分,自民國115年2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收受送達後20... |
| 248.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4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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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4,161元,及其中新臺幣33,419元部分,自民國114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收受送達後2... |
| 249.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4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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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5,354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並連帶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受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
| 250.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3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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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9,281元,及自民國95年4月29日起至民國104年8月31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利息,另自民國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 |
| 251.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2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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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319,214元,及其中新臺幣300,000元部分,及自民國94年10月28日起至民國104年8月31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利息,另自民國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 |
| 252.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1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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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連帶給付新臺幣1,791,661元,及自民國115年6月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3.595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115年7月4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10,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 |
| 253.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1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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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92,034元,及自民國94年12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暨自民國95年8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在6個月以內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10,逾期超過6個月者,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二、債務人應... |
| 254.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1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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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241,693元,及其中新臺幣81,367元部分,自民國106年3月23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收受送達後... |
| 255.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1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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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446,157元,及其中新臺幣142,291元自民國110年10月2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3.88計算之利息,暨按上開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違約金,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 |
| 256.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40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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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臺幣129,650元,及自民國115年7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三、債務人對於本命令,得於受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 |
| 257.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39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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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21,198元,及自民國112年11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緣債務人厲彥蘋於民國10... |
| 258.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39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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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3,995元,及自民國98年4月29日起至民國104年8月31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20計算之利息,另自民國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 |
| 259.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37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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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39,567元,及其中新臺幣36,094元部分自民國114年3月2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4.99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二、債權人請求之原... |
| 260.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737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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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51,749元,及其中新臺幣49,128元部分自民國115年6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4.99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二、債權人請求之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