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 21.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7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債務人異議之訴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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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鄧松敦等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946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共新臺幣四萬元。中華民國115 年1 月29日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彭昭芬法官蘇芹英法官游悦晨法官... |
| 22.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6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請求給付懲罰性違約金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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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大統長基食品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懲罰性違約金事件(本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097號、110年度台上字第2934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共新臺幣七萬元。中華民國115 年1 月29日最高... |
| 23.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40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訴之追加再審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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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朱怡銘(原名朱明德)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訴之追加聲請再審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本院裁定(113年度台聲字第1097號、第1098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對於本院確定裁定... |
| 24.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26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請求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在再審之訴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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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等間請求確認優先承買權存在再審之訴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聲字第260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對於本院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應依民事訴... |
| 25.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簡聲 字第 2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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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台灣三電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簡上字第17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簡易訴訟程序事件,最高法院認上訴或抗告,不合民事訴... |
| 26.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抗 字第 4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債務人異議之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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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楊濟榮間債務人異議之訴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4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14年度抗字第1142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理由一、按民事訴訟程序之抗告為受裁定之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對於裁... |
| 27.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上 字第 8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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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14日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第二審判決(114年度上字第107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理由按提起民事第三審上訴,應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1第1項前段... |
| 28.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111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1.29 |
一、台 黃美華與於光泰間請求損害賠償聲請再審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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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相對人與聲請人於光泰間請求損害賠償聲請再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院114年度台聲字第1113號裁定對於相對人應為公示送達。理由按對於當事人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或應於國外為送達,預知雖依民事訴訟法第145條規定辦理而無效者,如無人為公示送達之聲請,受訴... |
| 29.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91 號民事裁定(2K) |
115.01.29 |
請求確認收養關係不存在再審之訴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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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郭秀如間請求確認收養關係不存在再審之訴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抗字第416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按對於終審法院之裁定不服者,除合於法定再審事由得聲請再... |
| 30.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90 號民事裁定(2K) |
115.01.29 |
請求確認收養關係不存在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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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郭秀如間請求確認收養關係不存在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8月20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聲字第676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按對於終審法院之裁定不服者,除合於法定再審事由得聲請再審外,... |
| 31.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83 號民事裁定(2K) |
115.01.29 |
一、台 鐘晉毅(日本名:樹中毅)與永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分割共有物聲請再審並為訴之追加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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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永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分割共有物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上字第1135號),聲請再審,並為訴之追加,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追加之訴駁回。追加之訴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按在第三審程序,上訴之聲明,不得... |
| 32.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45 號民事裁定(2K) |
115.01.29 |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再審之訴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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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忠孝幸福大樓管理委員會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再審之訴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14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聲字第425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按聲請再審,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07條準用... |
| 33.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14 號民事裁定(2K) |
115.01.29 |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再審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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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鄭又榕等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聲請再審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抗字第380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聲請再審,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07條準用第501條第1項... |
| 34.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13 號民事裁定(2K) |
115.01.29 |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再審之訴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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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鄭又榕等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再審之訴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8日本院裁定(113年度台抗字第790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聲請再審,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07條準用第501條第1項第... |
| 35.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抗 字第 71 號民事裁定(2K) |
115.01.29 |
聲請停止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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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王美倫間聲請停止執行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12月1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14年度勞聲字第29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理由一、按原法院或審判長或抗告法院得在抗告事件裁定前,停止原裁定之執行,民... |
| 36.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84 號民事裁定(3K) |
115.01.29 |
請求分割共有物(反訴)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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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永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分割共有物(反訴)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16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抗字第513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聲請人主張本院114年度台抗字第513號裁定(... |
| 37.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聲 字第 12 號民事裁定(3K) |
115.01.29 |
請求分割遺產聲請強制執行聲明異議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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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王曉娟等間請求分割遺產聲請強制執行聲明異議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7月30日本院裁定(114年度台抗字第415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本件聲請人主張本院114年度台抗字第415號確定... |
| 38.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簡上 字第 3 號民事裁定(3K) |
115.01.29 |
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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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4年9月17日臺灣高等法院判決(113年度簡字第5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訴駁回。上訴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理由一、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判決,其上訴利益逾民事訴訟法第466條所... |
| 39.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抗 字第 74 號民事裁定(3K) |
115.01.29 |
請求損害賠償等聲請法官迴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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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劉貞君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聲請法官迴避,對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14年度聲字第445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理由一、按民事訴訟法第32條第7款原規定法官曾參與該事件... |
| 40. |
最高法院 115 年度 台抗 字第 26 號民事裁定(3K) |
115.01.29 |
請求確認房屋所有權及返還土地等請求宣告調解無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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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再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張延任間請求確認房屋所有權及返還土土地等事件,請求宣告調解無效,對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31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裁定(114年度調訴字第3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理由一、本件抗告人以兩造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