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 21.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補 字第 1568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履行契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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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原告與被告蘇家宜間履行契約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臺幣壹佰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壹萬參仟貳佰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 |
| 22.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補 字第 1557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交付簿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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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交付簿冊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按訴訟標的之價額由法院核定。核定訴訟標的之價額,以起訴時之交易價額為準;無交易價額者,以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為準。訴訟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者,以第466條所定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額數加10分之1定之... |
| 23.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補 字第 1344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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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原告與被告許培信等人間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200,0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54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未繳,即駁回其訴... |
| 24.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補 字第 725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給付保險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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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原告與被告宏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間給付保險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足裁判費。按以一訴附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者,不併算其價額,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2第2項定有明文。是其起訴「前」之孳息、損害賠償、違約金或費用等均應併算其價額。本件... |
| 25.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補 字第 700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請求返還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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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列原告與被告林昕緯間因請求返還借款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發支付命令,惟被告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茲限原告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補正以下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㈠按以一訴附帶請求其起訴「後」之孳息、損害賠償、... |
| 26.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補 字第 617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分割共有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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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分割共有物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原告請求就兩造共有坐落嘉義縣○○鄉○○段000地號土地變價分割,經核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23,175元(計算式:土地面積48.79平方公尺×原告持分1/2×民國114年1月公告土地現值950... |
| 27.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聲保 字第 216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假釋付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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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詐欺案件,經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14年度執聲付字第197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管國盛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管國盛因詐欺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確定,現於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執行中(下稱鹿草分監)執... |
| 28.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 簡 字第 4624 號刑事判決(1K) |
114.12.15 |
詐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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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28日所宣示之刑事簡易判決,有應補充部分,爰補充判決如下:主文原判決之原本及正本之主文欄均補充「方淑寬已自動繳交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理由一、按犯罪所得,屬於犯罪行為人者,沒收之,刑法第... |
| 29.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114 年度 易 字第 1020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詐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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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6932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再開辯論。理由一、按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定有明文。查被告周正雄因詐欺案件,前經本院辯論終結,茲因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裁定再... |
| 30.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易 字第 868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加重竊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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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加重竊盜案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吳定紘於提出新臺幣伍萬元之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理由一、被告吳定紘(下稱被告)前因加重竊盜案件,經本院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之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竊盜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 |
| 31.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易 字第 868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加重竊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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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加重竊盜案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謝明志於提出新臺幣拾萬元之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理由一、被告謝明志(下稱被告)前因加重竊盜案件,經本院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之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竊盜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 |
| 32.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易 字第 868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加重竊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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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加重竊盜案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李永隆於提出新臺幣參萬元之保證金後,准予停止羈押。理由一、被告李永隆(下稱被告)前因加重竊盜案件,經本院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第4款之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竊盜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 |
| 33.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4 年度 易 字第 516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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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14 年12月15日刑事第一庭法官劉桂金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4 年12月15日書記官周育義... |
| 34.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4 年度 審訴 字第 676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洗錢防制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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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3年度偵字第20841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理由一、被告曾奕凱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因被告於本院準備程序中自白認罪,本院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二、依刑事訴訟... |
| 35.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4 年度 審交訴 字第 216 號刑事裁定(1K) |
114.12.15 |
過失致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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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調院偵字第156號、第157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理由一、本件被告因上開案件,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嗣被告自白犯罪,本院認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二、依刑事... |
| 36.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114 年度 家補 字第 783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監護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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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聲請對應受監護宣告人A03為監護宣告事件,未據聲請人繳納程序費用。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為聲請之家事非訟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及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5條之規定,應徵程序費用新臺... |
| 37. |
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 114 年度 家暫 字第 221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暫時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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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A02間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14年12月5日本院114年度家暫字第221號民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抗告費新臺幣壹仟伍佰元,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抗告。理由一、按對... |
| 38.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 司票 字第 10772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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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1年5月12日簽發之本票(票據號碼:WG0000000)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100,000元,准予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於民... |
| 39.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 司票 字第 10764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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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5月28日共同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1,375,500元,其中新臺幣1,135,500元及自民國114年10月29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准予強制執行。聲請程序... |
| 40.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4 年度 司票 字第 10756 號民事裁定(1K) |
114.12.15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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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當事人間聲請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2月25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400,000元,及自民國114年2月2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准予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