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 61.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保 字第 449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假釋期中付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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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詐欺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420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詹閎聿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聲請意旨稱:受刑人詹閎聿前犯詐欺等罪,經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月、5年4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 |
| 62.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保 字第 448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假釋期中付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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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偽造文書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421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劉承德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聲請意旨稱:受刑人劉承德前犯偽造文書等罪,經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1年6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 |
| 63.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保 字第 447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假釋期中付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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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經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425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許振鎧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聲請意旨稱:受刑人許振鎧前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經法院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 |
| 64.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保 字第 223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假釋期中交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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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詐欺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198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陳宥淵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一、查受刑人陳宥淵因詐欺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後,於民國108年12月23日送監執行,現經法務部於115年9月15日核准假釋在... |
| 65.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保 字第 222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假釋期中交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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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強盜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199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林吉男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一、查受刑人林吉男因強盜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後,於民國106年8月29日送監執行,現經法務部於115年9月15日核准假釋在案... |
| 66.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保 字第 221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假釋期中交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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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傷害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201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李張維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一、查受刑人李張維因傷害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後,於民國104年11月25日送監執行,現經法務部於115年9月15日核准假釋在... |
| 67.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保 字第 220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假釋期中交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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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竊盜等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200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紀博文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一、查受刑人紀博文因竊盜等案件,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後,於民國110年12月14日送監執行,現經法務部於115年9月15日核准假... |
| 68.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 字第 3607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假釋中交付保護管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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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受刑人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360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賴威丞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賴威丞前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確定,於民國(下同)107年... |
| 69.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 字第 704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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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對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5年度執聲字第457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徐慶龍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理由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徐慶龍前因公共危... |
| 70.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 字第 93 號刑事其他文書(1K) |
115.09.21 |
聲請付與卷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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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聲請付與卷證影本案件(115年度聲字第93號),不服本院民國115年8月19日所為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理由一、按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10日,自送達裁定後起算;原審法院認為抗告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其抗... |
| 71.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115 年度 聲 字第 92 號刑事其他文書(1K) |
115.09.21 |
聲請付與卷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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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聲請付與卷證影本案件(115年度聲字第92號),不服本院民國115年8月19日所為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理由一、按抗告期間,除有特別規定外,為10日,自送達裁定後起算;原審法院認為抗告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其抗... |
| 72.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5 年度 監宣 字第 200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監護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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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監護宣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按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民事訴訟法有關當事人能力、訴訟能力及共同訴訟之規定,於非訟事件關係人準用之,民法第6條、民事訴訟法第40條第... |
| 73.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聲 字第 11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復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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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復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陳韋如准予復權。理由一、按債務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向法院為復權之聲請:一、依清償或其他方法解免全部債務。二、受免責之裁定確定。三、於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之翌日起3年內,未因第146條或第14... |
| 74.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聲 字第 100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清算復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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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聲請清算復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債務人李紹羚准予復權。理由一、按債務人受免責之裁定確定者,得向法院為復權之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44條第2款定有明文。二、聲請意旨略以:伊前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清理債務,經本院以115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5... |
| 75.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清 字第 104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清算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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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清算,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預納清算程序費用新臺幣9,000元,逾期未預納,即駁回其聲請。理由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 |
| 76.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清 字第 8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清算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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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因聲請清算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理由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超過部分,依... |
| 77.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更 字第 146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更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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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因聲請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理由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超過部分,依實支... |
| 78.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更 字第 11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更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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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因聲請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參仟伍佰元。理由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超過部分,依... |
| 79.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法 字第 1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修訂捐助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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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請求修訂捐助章程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以利案件進行,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依聲請人所提出之「民事聲請狀」,於聲請人欄位係記載「許春香」,惟於具狀人欄位卻記載為「張宏茂」,是本件聲請之聲請人... |
| 80.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易 字第 1298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竊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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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54743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審理。理由一、按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定有明文。經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