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 81.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更 字第 146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更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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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因聲請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理由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超過部分,依實支... |
| 82.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消債更 字第 11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聲請更生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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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因聲請更生程序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繳郵務送達費用新臺幣參仟伍佰元。理由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下同)1,000元,郵務送達費及法院人員之差旅費不另徵收。但所需費用超過應徵收之聲請費者,其超過部分,依... |
| 83.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法 字第 1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修訂捐助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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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請求修訂捐助章程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以利案件進行,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依聲請人所提出之「民事聲請狀」,於聲請人欄位係記載「許春香」,惟於具狀人欄位卻記載為「張宏茂」,是本件聲請之聲請人... |
| 84.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易 字第 1298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竊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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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4年度偵字第54743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審理。理由一、按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定有明文。經查,... |
| 85.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審金訴 字第 3381 號刑事裁定(1K) |
115.09.21 |
詐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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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5年度偵緝字第1366號),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再開辯論。理由一、按辯論終結後,遇有必要情形,法院得命再開辯論,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定有明文。二、經查,本件前於民國115年8月19日辯論終結,惟因尚有再行調查之處,... |
| 86.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審補 字第 36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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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25萬507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3萬964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原告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將駁回起訴。中華民國115 年9 月21日... |
| 87.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審補 字第 28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拆屋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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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拆屋還地事件,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10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未繳費或未補正,將裁定駁回其訴:一、彰化縣○○鎮○○段00000地號土地、同段690-8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面積共317.26平方公尺,本件訴訟標的價額130萬766元【計算式:... |
| 88.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審勞補 字第 18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請求給付資遣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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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按因確認僱傭關係或給付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涉訟,勞工或工會起訴或上訴,暫免徵收裁判費2/3,勞動事件法第12條第1項定有明文。查原告均請求被告給付資遣費新臺幣(下同)36萬元,及自民國114年2月7日起... |
| 89.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家補 字第 24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補繳裁判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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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與被告陳○○ 、張○○ 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抗告人不服本院民國115年9月14日115年度家補字第243號民事裁定,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翌日起3日內,補繳抗告費用新臺幣1,500元,逾期不補正,即駁回抗告。理由一、按按... |
| 90.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家補 字第 11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拋棄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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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聲請拋棄繼承事件,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係因非財產權關係為聲請之家事非訟事件,依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14條第1項、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與非訟事件及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5條之規定,應徵收裁判費新臺幣1,500元。茲依家事事件法第... |
| 91.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基簡 字第 37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拆屋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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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謝月鳳間本院民國115年度基簡字第371號拆屋還地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115年8月26日民事判決提起上訴,惟未據繳納上訴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業經核定為新臺幣(下同)254,592元(參見本院卷㈡第54頁),故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 |
| 92. |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基小 字第 571 號民事判決(1K) |
115.09.21 |
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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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華達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因本院民國115年度基小字第571號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115年8月26日民事判決提起上訴,惟未據繳納上訴裁判費。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二日內,向本院補繳上訴裁判費新臺幣2,2... |
| 93.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527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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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5月29日共同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1,000,000元,其中之新臺幣929,657元,及自民國115年7月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 |
| 94.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465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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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7月14日共同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1,710,000元,其中之新臺幣1,362,000元,及自民國115年7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 |
| 95.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461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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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2月13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126,108元,其中之新臺幣64,352元,及自民國115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 |
| 96.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4393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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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2年1月30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360,000元,其中之新臺幣71,538元,及自民國115年6月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7... |
| 97.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434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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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4月23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88,272元,其中之新臺幣52,415元,及自民國115年4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7... |
| 98.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421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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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5月22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160,000元,及自民國115年6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 |
| 99.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417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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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5年1月27日簽發之本票,金額新臺幣117,000元,及自民國115年7月17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准予強制執行。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一、聲請意旨... |
| 100.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412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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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本票裁定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1年7月14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2,928,000元,其中之新臺幣1,273,344元,及自民國115年6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聲請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