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 121.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00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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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貳拾壹萬柒仟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九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 |
| 122.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1004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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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十月二十四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伍萬貳仟伍佰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五年八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柒佰伍拾元由相對人負擔。... |
| 123.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999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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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伍佰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理... |
| 124.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970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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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三年七月九日共同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參佰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五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二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理... |
| 125.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948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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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一月八日共同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壹佰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十一月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
| 126.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946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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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七月四日共同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壹佰捌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二年七月四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
| 127.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94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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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九月十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伍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九月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柒佰伍拾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一、聲請... |
| 128.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944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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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七月十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壹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七月十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伍佰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一、聲... |
| 129.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938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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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二月十一日簽發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新臺幣壹佰肆拾萬元,及自民國一百一十五年二月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十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 |
| 130.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435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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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5年6月10日簽發本票,內載憑票支付聲請人新臺幣45,000元,及自民國115年7月1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750元由相對人負擔。理由一、... |
| 131. |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票 字第 430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本票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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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相對人於民國114年12月16日簽發本票,內載憑票支付聲請人新臺幣200,000元,及自民國114年12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6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程序費用新臺幣1,500元由相對人負擔... |
| 132.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催 字第 208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公示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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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請提出繼承系統表正本。二、遺產(股票)是否已分割?如已分割,請提出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內容不得塗改,股票總股數不得少於股票掛失函總股數);... |
| 133.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催 字第 207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公示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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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一、請提出繼承系統表正本。二、遺產(股票)是否已分割?如已分割,請提出遺產分割協議書正本(內容不得塗改,股票總股數不得少於股票掛失函總股數);... |
| 134.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催 字第 267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公示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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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准對於持有如附表所示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二、聲請人請先行校對本公示催告,若發現有錯誤,請先向本院聲請裁定更正;若確認無誤,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 1 個月內,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 |
| 135.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25834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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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19,762元,及自民國86年11月29日起至民國104年8月31日按年息百分之20,及自民國104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1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 |
| 136.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25810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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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9,564元,及自支付命令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本院提出異議。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㈠債務人租用債權人第Y015... |
| 137.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25784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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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283,834元,及自本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 |
| 138.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25781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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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孫沛珍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提出債務人孫沛珍之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債務人之實際住居所地。 ㈡確認請求事項聲明為何?(如:請求金額、利息起迄日、... |
| 139.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25776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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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吳心瑜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㈠補正債權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之相關釋明文件資料。㈡確認對債務人請求連帶給付是否有誤?。二、特此裁定。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華民國1... |
| 140.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 司促 字第 25768 號民事裁定(1K) |
115.09.21 |
支付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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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37,023元,及自民國115年4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百分之16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500元。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詳如附件聲請書所載。三、債務人如對第1項債務有爭議,應於本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