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1.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抗 字第 625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21 |
聲請訴訟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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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聲請訴訟救助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14年度聲字第83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理由按提起民事抗告,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8規定預納裁... |
2.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再 字第 11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21 |
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再審之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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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事件,再審原告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1月13日本院判決(113年度台上字第1928號),提起再審之訴,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再審之訴駁回。再審訴訟費用由再審原告負擔。理由按對於本院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依民事訴訟法第505條準用同... |
3.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48 號民事裁定(2K) |
114.08.21 |
請求拆屋還地再審之訴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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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祭祀公業許綢間請求拆屋還地再審之訴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1年2月16日本院裁定(111年度台抗字第119號),聲請再審,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移送前來,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按聲請再審,應於30日之不... |
4.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47 號民事裁定(2K) |
114.08.21 |
請求拆屋還地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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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祭祀公業許綢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0年7月7日本院裁定(110年度台上字第1423號),聲請再審,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移送前來,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按聲請再審,應於30日之不變期間內... |
5.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697 號民事裁定(2K) |
114.08.21 |
請求返還房屋等上訴而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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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林琪瑄間請求返還房屋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1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114度上字第117號),提起上訴,而聲請訴訟救助暨選任訴訟代理人,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上訴人因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及委... |
6.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簡上 字第 30 號民事裁定(2K) |
114.08.21 |
請求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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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11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第二審判決(113年度簡上字第172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理由一、按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判決,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應依民... |
7.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抗 字第 461 號民事裁定(3K) |
114.08.21 |
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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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等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12年度重勞上字第2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理由一、按當事人在第二審為訴之追加,除有民事訴訟法... |
8.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上 字第 1352 號民事裁定(3K) |
114.08.21 |
請求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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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離婚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9日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第二審判決(112年度家上字第122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理由一、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提起上訴... |
9.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上 字第 1040 號民事裁定(5K) |
114.08.21 |
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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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4年2月18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112年度重勞上字第2號),提起上訴,並為訴之擴張、追加,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訴及擴張、追加之訴均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理由一、按在第三審程序,上訴... |
10.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45 號民事裁定(2K) |
114.08.20 |
請求清償債務強制執行聲明異議聲請再審而聲請訴訟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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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渣打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務強制執行聲明異議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3日本院裁定(113年度台抗字第564號),聲請再審,而聲請訴訟救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當事人因無資力支出... |
11.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抗 字第 609 號民事裁定(2K) |
114.08.20 |
請求清償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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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指南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5月22日臺灣高等法院裁定(114年度聲再字第34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理由一、按聲請再審,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07條準用同法第5... |
12.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686 號民事裁定(4K) |
114.08.20 |
請求拆除地上物等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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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藍千文間請求拆除地上物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6日本院裁定(113年度台上字第2183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一、聲請人主張本院113年度台上字第2183號裁定(下稱原確定裁定)... |
13.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上 字第 794 號民事裁定(4K) |
114.08.20 |
請求返還款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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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款項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3年12月24日臺灣高等法院第二審判決(113年度上字第526號),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上訴駁回。第三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理由按上訴第三審法院,非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又判決不適用... |
14.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簡抗 字第 220 號民事裁定(5K) |
114.08.20 |
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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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再抗告人因與相對人A○2間聲請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等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8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裁定(113年度家親聲抗字第9號),提起再抗告,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裁定廢棄,應由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理由本件相對人向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
15.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52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14 |
請求國家賠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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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上訴人蔡永取與被上訴人嘉義市地政事務所等間請求國家賠償事件(本院114年度台上字第193號),經本院選任為上訴人之訴訟代理人,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四萬元。中華民國114 年8 月14日最高法院... |
16.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50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14 |
請求給付工程款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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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即上訴人政達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622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四萬元。中華民國114 年8 月14日最高法院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盧彥如法... |
17.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36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14 |
請求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不存在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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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張書豪間請求確認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不存在事件(本院113年度台上字第1810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四萬元。中華民國114 年8 月14日最高法院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彭昭芬法官蘇芹英法... |
18.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31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14 |
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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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即蔡美雪之承受訴訟人)因與相對人台灣明尼蘇達礦業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112年度台上字第244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新臺幣四萬元。中華民國114 年8 月14日最高法... |
19.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09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14 |
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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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簡志賢間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本院111年度台上字第697號、113年度台上字第265號),聲請核定第三審律師酬金,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之第三審律師酬金核定為共新臺幣七萬元。中華民國114 年8 月14日最高法院勞動法庭第一庭審判... |
20. |
最高法院 114 年度 台聲 字第 707 號民事裁定(1K) |
114.08.14 |
請求分割遺產聲請再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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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蔣鴻良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6日本院裁定(113年度台抗字第641號),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駁回。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理由按對於本院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7第2項規定預納裁判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