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裁判字號 (內容大小) |
裁判日期 |
裁判案由 |
| 1.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訴 字第 7199 號民事裁定(1K) |
114.11.19 |
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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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訴字第7199號原告許靜芳訴訟代理人蕭告律師被告羽化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蕭文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理由一、按提起民事訴訟,應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 |
| 2.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4 年度 補 字第 1355 號民事裁定(1K) |
114.10.29 |
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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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4年度補字第1355號原告許靜芳訴訟代理人蕭告律師被告羽化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蕭文婷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原告訴請確認兩造間經紀契約法律關係不存在,核其訴訟標的非本於親屬關係或身... |
| 3. |
臺灣高等法院 111 年度 上易 字第 1450 號民事判決(8K) |
114.06.18 |
給付違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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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上易字第1450號上訴人羽化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蕭文婷訴訟代理人李惠暄律師王世品律師被上訴人劉又禎訴訟代理人翁偉倫律師江苡銘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 |
| 4.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訴 字第 812 號民事裁定(1K) |
111.12.01 |
給付違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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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1年度訴字第812號上訴人即原告羽化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為康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劉又禎因111年度訴字第812號給付違約金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10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臺幣1萬6,350元... |
| 5.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訴 字第 812 號民事判決(17K) |
111.10.31 |
給付違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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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訴字第812號原告羽化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為康訴訟代理人李惠暄律師被告劉又禎訴訟代理人翁偉倫律師張作詮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違約金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1年10月17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主文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 |
| 6.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 補 字第 2498 號民事裁定(1K) |
110.12.10 |
給付違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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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補字第2498號原告羽化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黃為康訴訟代理人李惠暄律師上列原告與被告劉又禎間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497,500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