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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3 年度勞訴字第 11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7 月 27 日
裁判案由:
請求給付資遣費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勞訴字第113號
原      告  林富文(即林承睿)

訴訟代理人  黃世昌律師
被      告  台灣凱希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朴基緒  
訴訟代理人  陳哲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5月27日所為之判決,應裁定更正如下:
  主 文
原判決原本及正本中關於如附表「原記載」欄之記載,應更正為「更正後記載」欄之記載。
  理 由
一、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依職權以裁定更正之;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查原判決附表三計算原告加班費時,就其中「8,160」之數額漏未列入計算,致加總之加班費誤算。基於此誤算,並導致相關之計算(包含資遣費)亦產生誤算,故本院前開之判決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均應予更正為附表「更正後記載」欄之記載
三、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7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銘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姵勻
附表:

判決內文位置
原記載
更正後記載(下底線部分為更正部分)
1
判決主文第1項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62,835元,及其中新臺幣57,382元自民國113年5月17日起,其中新臺幣605,453元自民國113年6月8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678,266元,及其中新臺幣65,542元自民國113年5月17日起,其中新臺幣612,724元自民國113年6月8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2
判決主文第5項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如被告以新臺幣662,835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但如被告以新臺幣678,266元為原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3
事實及理由欄第8頁第27行至31行
…被告應給付原告113年3月及4月加班費合計105,967元(如附表三計算明細)。而原告113年3月及4月各已領取加班費23,780元、24,805元,有原告薪資單可佐(見新北地院卷第67頁、第69頁),則被告確實短少發放加班費57,382元(105,967-23,780-24,805=57,382)。
…被告應給付原告113年3月及4月加班費合計114,127元(如附表三計算明細)。而原告113年3月及4月各已領取加班費23,780元、24,805元,有原告薪資單可佐(見新北地院卷第67頁、第69頁),則被告確實短少發放加班費65,542元(114,127-23,780-24,805=65,542)。
4
事實及理由欄第10頁第3行至15行
⑤113年3月工資及113年4月工資(含前述加班費)合計269,167元,⑥113年5月1日至7日工資47,444元(54,222×7/8=47,444元),①至⑥合計681,949元,換算日平均工資為3,747元(681,949÷182=3,747),月平均工資為112,410元(3,747×30=112,410)。…
⑶原告自102年8月1起受僱於被告,計算至113年5月8日終止契約止,年資為10年9月又8日,以此計算原告資遣費為605,453元(112,410×1/2×10+112,410×1/2×9/12+112,410×1/2×1/12×8/30=605,453)。
⑤113年3月工資及113年4月工資(含前述加班費)合計277,327元,⑥113年5月1日至7日工資47,444元(54,222×7/8=47,444元),①至⑥合計690,109元,換算日平均工資為3,792元(690,109÷182=3,792),月平均工資為113,760元(3,792×30=113,760)。…
⑶原告自102年8月1起受僱於被告,計算至113年5月8日終止契約止,年資為10年9月又8日,以此計算原告資遣費為612,724元(113,760×1/2×10+113,760×1/2×9/12+113,760×1/2×1/12×8/30=612,724)。
5
事實及理由欄第12頁第30行
…加班費57,382元…
…加班費65,542元…
6
事實及理由欄第13頁第1行
…資遣費605,453元
…資遣費612,724元…
7
事實及理由欄第13頁第11行至12行
…請求被告給付662,835元,及其中57,382元自113年5月17日起,其中605,453元自113年6月8日起…
…請求被告給付678,266元,及其中65,542元自113年5月17日起,其中612,724元自113年6月8日起…
8
附表三最下一行
加班費總計105,967
加班費總計11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