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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114 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 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8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清算之執行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司執消債清字第4號
債  務  人  江進展  


債  權  人  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俞宇琦  



債  權  人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何英明  
代  理  人  李孟桓  
債  權  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邱月琴  
代  理  人  莊翠華  
債  權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俊智  
代  理  人  胡家綺  
債  權  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倍廷  


債  權  人  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龐德明  



債  權  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  



債  權  人  匯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昭文  


債  權  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國興  


債  權  人  玉山當舖

法定代理人  陳姿穎  



債  權  人  元大當舖
債  權  人  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翁肇喜  


債  權  人  黃文賢  

債  權  人  陳世霖  

債  權  人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源森  


債  權  人  和灣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麗淑  
債  權  人  雲林縣稅務局

法定代理人  李俊興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於民國115年6月30日所為之民事裁定(處分)撤銷。
清算財團之財產以如附表所示之方式處分之。
    理  由
一、債權人會議得議決下列事項:一、清算財團之管理及其財產之處分方法。二、營業之停止或繼續。三、不易變價之財產返還債務人或拋棄;法院不召集債權人會議時,得以裁定代替其決議;但法院裁定前應將第101條規定之書面通知債權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18條及第121條第1項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債務人前經本院114年度消債清字第2號裁定於民國114年2月18日16時起開始清算程序。次查,本件清算財團之財產如附表所示,本院業於115年5月22日(發文日期)將資產表送達各債權人,有送達證書在卷可憑。本件清算財團之財產原於115年6月30日已裁定處分,因考量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27526號強制執行事件(抵押權拍賣債務人江進展所有如附表所示斗南鎮新安段1553、1554地號土地)內之鑑價報告,復參酌前揭事件之拍賣進行情形,原附表內不動產③④⑤⑥建地之部分應予更正價格如附表,且債務人所有之不動產有變價之必要,再參酌④⑤⑥土地其上設有抵押權,處分方法如附表所示拍賣,原處分拍賣四次,應以三次為當,且分標別一至五各別拍賣,其餘均無清算價值,裁定如主文
三、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並繳納新臺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9  日
                  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 
       
附表:  
財 產 名 稱
 財產所在地
財 產 價 值
 備      註
不動產
①斗南鎮新安段1237地號、面積130.3平方公司、權利範圍935分之667
②斗南鎮新安段1239地號、面積70.4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935分之667
③斗南鎮新安段1572地號、面積2634.1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90分之1
④斗南鎮新安段1341地號、面積829.05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632分之97
⑤斗南鎮新安段1553地號、面積924.91平方公尺、權利範圍6分之1
⑥斗南鎮新安段1554地號、面積438.7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4分之1
①91,093元




②49,226元




③251,913元




④422,907元
(債權人陳世霖設定普通抵押權10萬元,另有利息、遲延利息違約金、程序費用等)



⑤1,465,200元
(債權人黃文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150萬元,共同擔保地號⑤⑥)
⑥1,042,800元
(債權人黃文賢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150萬元,共同擔保地號⑤⑥)
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土地登記謄本記載,本院114年度司執字第27526號強制執行事件內之鑑價報告。
由本院依法拍賣,將拍定金額分配予各債權人。方法為:第一次拍賣底價分別定為如左財產價值欄所示,分三次拍賣,每次減價兩成,如經第三次拍賣仍無人應買,亦無到場債權人承受,則塗銷清算查封登記,將土地返還債務人。另依115年7月31日現場履勘情形,本件拍賣應分為五標別拍賣,標別一為1237地號,標別二為1239地號,標別三為1572地號,標別四為1341地號,標別五為1553、1554地號。
  
  
 
動產
車牌號碼:00000-00、2009年、1798CC
車牌號碼:0000-0000、2017年、2497CC

無殘值


無殘值
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無清算實益。
存款
斗南郵局
5元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查復函,無清算實益。
股票
臺灣集中保險結算所查復函
壽險解約金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保單號碼:0000000000
0元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查復函
債務人對其債務人之債權
債務人未陳報
其他財產
債務人未陳報